柘荣县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栏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5

为了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柘荣县博物馆捐赠,规范柘荣县博物馆受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向柘荣县博物馆(以下简称本馆)捐赠财产(包括资金、实物、技术、劳务以及其他财产)以及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制度。

一、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捐赠人)可以向本馆捐赠财产。捐赠的财产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本馆为受赠人,负责捐赠财产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捐赠人可以向本馆无条件或者附条件地捐赠财产。其中,附条件捐赠财产的,本馆可以与捐赠人协商约定下列条件:

(一)为捐赠项目举行新闻发布会或者签字仪式

(二)将优先应邀参加本馆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

(三)将不定期邀请观摩本馆收藏珍品;

(四)在本馆相关专题文物资料陈列展览中介绍捐赠者生平事迹或注明捐献者姓名;

(五)适时在本馆出版的相关书刊中介绍捐赠者生平事迹;

 

(六)捐赠人与本馆协商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馆接受捐赠,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捐赠人向本馆提出捐赠意愿;

(二)本馆与捐赠人协商有关捐赠具体事宜,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财产产权转移等事项;

(三)本馆按照有关规定,为捐赠人办妥有关手续。

四、捐赠财产需要计算价值但又难以确定的,由本馆与捐赠人协商确定;必要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捐赠财产进行评估。

五、本馆可以根据捐赠人对本馆的贡献大小,对捐赠人以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奖励。对捐赠人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进行公开奖励的,本馆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将受聘担任我馆终身荣誉馆员

1.捐赠文物和艺术品20件(套)以上;

2.捐赠国家三级文物5件(套)以上;

3.捐赠国家二级文物3件(套)以上;

4.捐赠国家一级文物1件(套)以上;

5.捐献本人创作的书法作品30幅以上;

6.捐献本人创作的美术作品30幅(件)以上;

7.捐赠收藏古代书画作品10幅以上;

8.捐赠收藏近现代名家书画作品20幅以上;

9.捐献珍贵图书资料500册(套)以上;

10.捐赠人民币10万元以上(外币按人民币汇率折算)。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将受聘担任我馆终身荣誉副馆长

1.捐赠一般文物和艺术品200件(套)以上;

2.捐赠国家三级文物20件(套)以上;

3.捐赠国家二级文物10件(套)以上;

4.捐赠国家一级文物5件(套)以上;

5.捐献本人创作的书法作品100幅以上;

6.捐献本人创作的美术作品100幅(件)以上;

7.捐赠收藏古代书画作品30幅以上;

8.捐赠收藏近现代和当代名家书画作品50幅以上;

9.捐献珍贵图书资料2000册(套)以上;

10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外币按人民币汇率折算)。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将受聘担任我馆终身荣誉馆长

1.捐赠文物和艺术品300件(套)以上;

2.捐赠国家三级文物50件(套)以上;

3.捐赠国家二级文物20件(套)以上;

4.捐赠国家一级文物10件(套)以上;

5.捐献本人创作的书法作品200幅以上;

6.捐献本人创作的美术作品200幅(件)以上;

7.捐赠收藏古代书画作品50幅以上;

8.捐赠收藏近现代名家书画作品100幅以上;

9.捐献珍贵图书资料5000册(套)以上;

10.捐赠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外币按人民币汇率折算)。

六、对协助捐赠人向本馆捐赠财产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本馆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不得从捐赠的财产中支出。

七、捐赠人向本馆捐赠财产,其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境外向本馆捐赠的实物,涉及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事宜,由本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制度。捐赠的财产应当用于本馆建设、文物征集和保护等方面。但捐赠人与本馆就捐赠财产有约定用途的,本馆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九、本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受赠财产,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或者凭证。

对以资金形式捐赠的财产,本馆将资金划至规定的银行帐户,成立专门资金管理机构对资金进行管理。对以实物形式捐赠的财产,本馆将实物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十、本馆每年度将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向馆务会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行政监督和监察。捐赠人有权向本馆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馆如实答复。本馆公开受赠情况以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柘荣县博物馆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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